《达州一卡通用户协议》由达州市一卡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您签订

一、基本条款

1. 感谢您使用达州一卡通,在开始使用达州一卡通提供的所有服务之前,用户需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达州一卡通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尤其包括免除或者限制达州一卡通责任的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条款(此类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请您重点阅读)。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内容,如果您选择不接受本《协议》内的任何内容,您无权注册和使用达州一卡通提供的所有服务。一旦您注册或者登录达州一卡通,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2.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接受本《协议》:(1) 在达州一卡通平台用户界面中,点击表示接受或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的选项;(2) 实际使用达州一卡通平台及平台提供的任一服务。您对达州一卡通平台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使用将被视为您自实际使用起便已审慎阅读,理解并接受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达州一卡通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达州一卡通将在公司官网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您可随时登录达州一卡通APP或公司官网查阅最新版《协议》。在我们修改《协议》后,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请立即停止使用达州一卡通提供的服务,如您继续使用达州一卡通服务将被视为您已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并同意受修改后的《协议》约束。

3. 达州一卡通运用自己的系统通过互联网向您提供乘车二维码、手机达州一卡通卡等服务,并有权自行决定增加、变更、中断和停止达州一卡通APP的功能或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增强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以及新增加的服务,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

4. 达州一卡通有权对您使用达州一卡通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如您在使用时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达州一卡通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您改正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轻您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5. 您承诺维护本公司及全体用户的利益,不得实施损害本公司或其他用户合法权利的行为,并同意负责支付因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超出服务范围等)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诉讼或仲裁费用、差旅费等)。

二、用户使用规则

(一)用户帐号

1. 用户应保证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本公司用户时,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 用户需要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必要信息,用户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均真实无误,该资料对于使用达州一卡通服务及找回丢失的帐号至关重要。若注册信息有任何变动,用户必须及时更新。如因用户提供虚假资料或非因达州一卡通的原因而被他人获悉用户的注册资料,从而导致的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资料虚假而无法取回丢失的帐号及因此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3. 用户的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达州一卡通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达州一卡通无需通知,即有权收回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主页无法访问、资料和内容丢失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达州一卡通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达州一卡通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 用户须重视达州一卡通帐号及密码,承担其达州一卡通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应在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帐号时立即通知达州一卡通,否则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承担,达州一卡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着有效利用资源,保障更多合法用户权益为目的,对于恶意注册(短时间内注册十几上百个账号或者不停地注册)或者长期不登录(指账号不登录时间连续达到12个月以上)的达州一卡通账号,达州一卡通有权收回。

6. 用户应自行配备使用达州一卡通的所需设备,包括Android操作系统、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并对该等设备及其软件的安全性负责。如因用户自行配备的设备及其软件或其他上网装置出现问题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财务上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7. 用户同意因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基于自身之独立判断,有权于发现异常交易或有异议或违法之交易时,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用户账户,并拒绝用户使用部分或全部达州一卡通服务,且本公司不因此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二)用户在使用我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在达州一卡通移动支付软件上发布信息或者使用本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达州一卡通移动支付软件上或者利用本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 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活动,从事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经允许,进入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利用硬件、软件漏洞对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牟利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3)利用系统漏洞进入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牟利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4)利用硬件、软件或网络漏洞,以及本公司系统BUG或其他违法方式进行的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5)利用达州一卡通公司业务规则漏洞进行牟利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6)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8)其他危害他人危害社会或违反本公司相关政策的行为。

3. 用户需自行对自己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知悉并理解,如果本公司发现用户有上段第1、2条所列任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采取暂停部分服务功能、冻结账户、置于黑名单等措施立即阻止其行为,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公安机关、信息安全机关报告。

4. 用户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其账户获取本服务,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应由用户自行承担。若用户行为违反以上条款,本公司将有权根据自身独立判断中止或终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用户需对自己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损失。

5. 对恶意注册达州一卡通移动支付账户或利用达州一卡通移动支付账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损害本公司或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本公司有权锁定、关闭其账户。同时,本公司会视有权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三、用户隐私权制度

1. 当用户注册达州一卡通的服务时,用户须提供个人信息。达州一卡通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多的个人化网上服务。达州一卡通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达州一卡通中的非公开内容, 除非有下列情况:

(1)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及公众的权益;

(2)为维护达州一卡通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3)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或要求;

(4)其他基于合法使用之目的,依法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2. 达州一卡通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达州一卡通的非公开内容,但用户同意下列情况除外:

(1)按照公共交通有权监管机构或公共交通运营方基于保障用户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安全需要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州一卡通将用户个人注册信息及乘车信息(包括姓名、注册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行程信息)提供给公共交通运营方。

(2)在进行促销或抽奖时,达州一卡通可能会与赞助商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在这些情况下达州一卡通会在发送用户信息之前进行提示,并且用户可以通过不参与来终止传送过程。

(3)达州一卡通可以将用户信息与第三方数据匹配。

(4)达州一卡通会通过透露合计用户统计数据,向未来的合作伙伴、广告商及其他第三方以及为了其他合法目的而描述达州一卡通的服务。

(5)用户购买在达州一卡通列出的商品或服务时,达州一卡通获得的信息及用户提供的信息(例如用户的信用卡号和联系信息)会提供给商家,这些商家会进行数据收集操作,但达州一卡通对商家的此种操作不负任何责任。

(6)达州一卡通会向用户发送关于达州一卡通不同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或者达州一卡通认为用户会感兴趣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如果用户不希望收到这样的邮件,只需在提供个人信息时或其他任何时候告知达州一卡通即可。另外,达州一卡通会竭尽全力保护用户的信息,但达州一卡通不能确保任何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用户须自己承担风险。

四、有限责任

1. 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基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润、信誉、应用、数据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达州一卡通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责任(即使达州一卡通事先已被告知发生此种赔偿之可能性亦然):

(1)达州一卡通的服务之使用或无法使用;

(2)为替换从或通过达州一卡通的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商品、数据、信息、服务,收到的讯息,或缔结之交易而发生的成本;

(3)用户的传输或数据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

(4)任何第三方在达州一卡通的服务中所作之声明或行为,或与达州一卡通的服务相关的其它事宜,但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 鉴于目前电子商务(含移动支付)的软硬件环境尚未成熟,且有关安全保护技术和措施在其本身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的同时,也在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因此,用户使用本服务将存在一定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用户账户和密码被他人冒用、盗用、或有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发生,或不法分子盗用您的银行卡,或您登陆的网站不安全等。这些风险均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除非您证明本公司对损失的形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公司不对因用户自身手机性能以及其他上网装置而影响使用效果的情况、或因手机刷机、硬件损坏导致的无法用卡的情况承担任何责任。

4.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在本公司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联、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5.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银联及银行的相关规定;保证在使用本服务时提交的信息是准确无误的,因用户自身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

6. 在达州一卡通APP使用中,如发起退款交易,会产生1元/笔的退款费用,目前暂不收取!

7.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须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本公司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本公司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本公司不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做保证。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终端或其他缺陷,达州一卡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9. 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用户收取的当前服务费用总额(如有);如本公司持续无偿提供本服务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

1. 达州一卡通提供的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专利和/或其它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修改、改写、改编、出售、出租、衍生其他作品,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达州一卡通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法律责任。

2. 达州一卡通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

3. 除用户依法享有之版权内容外,达州一卡通网站与客户端整体内容版权归达州一卡通所有。达州一卡通APP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达州一卡通及/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4. 非经达州一卡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达州一卡通移动支付程序或相关内容。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2.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行业惯例。若用户和达州一卡通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成都达州一卡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对《协议》任何部分并无约束力亦不影响其解释。

4. 本《协议》在根据下述规定终止前,将会一直适用。当下列情况出现时,达州一卡通可以随时中止或终止与用户的协议:

(1)用户违反了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

(2)法律法规要求终止本《协议》;

(3)达州一卡通认为实际情形不再适宜继续执行本《协议》。

5. 达州一卡通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之放弃。